笔趣阁 > 科幻小说 > 诸天万界之大拯救 > 第七十四章 别催了,我有女朋友

  “什么二十一岁!”

  李素华回瞪了丈夫一眼,如果是别的事,她多半会听丈夫的,但涉及到小儿子的终身大事,她是寸步不让。

  “二十一岁还小啊?”

  “待会等秉昆回来,你必须要和我站在一边,催他抓紧定下来,即使明年不结婚,也得把对象先找好。”

  眼看媳妇针锋相对,周志刚不由感到一阵无奈。

  姻缘这种事,哪有强求的嘛。

  强扭的瓜不甜!

  “老周,你听到了没有?”

  一看丈夫默然不语,李素华立马催他当场表态。

  “好,好,好。”

  好不容易回来一趟,又恰逢过年,周志刚可不想和李素华吵上一架,只得点头道。

  “回头我就好好说说秉昆。”

  “不过,你得答应我,这事你不要插手,我找他单独说。”

  “可以。”

  得到肯定的答复,李素华立马喜笑颜开,只要周志刚和她站在一边,她可不管丈夫用什么办法。

  “这还差不多。”

  不多时,李杰回到了家中,刚一进门,周志刚和李素华两人的目光便齐齐看向他。

  这架势就跟三堂会审似的。

  “怎么了这是?”

  “秉昆,你过来。”

  周志刚拍了拍身边的椅子,整个人看起来很是严肃。

  李杰踱步来到他身旁坐了下来,人刚一坐下,屁股都没焐热,周志刚便开门见山道。

  “你今年二十一,过完年就二十二了。”

  这话一出口,李杰立马明白了问题出现在了哪里。

  催婚啊这是。

  平时李素华可没少在他耳边念叨,每次回来都没落下。

  另一边,周志刚自顾自地继续道。

  “我像伱这么大的时候,你大哥都出生了。”

  “秉昆,我知道你平时工作忙,但个人问题也要考虑嘛。”

  “成家立业,古人也是先成家再立业。”

  听到这里,周志刚接下来会说什么,李杰是心知肚明,他连忙抬手制止道。

  “爸。”

  说着,他又看了看一旁的李素华。

  “妈。”

  “其实你们的意思,我都懂。”

  “今天您二老正好都在场,我向你们保证,明年的今天,一定把你们未来的儿媳妇带回来。”

  周志刚和李素华默默的对视了一眼,李素华的眼中更多的是惊喜,而周志刚的眼神中则满是惊讶。

  现在的情况,好像和老伴说的不太一样嘛?

  周志刚如是想到,听‘秉昆’这话的意思,他应该是有对象了才对,不然的话,哪敢直接放这样的话?

  一旁的李素华在惊喜过后,立刻回忆起了一件事。

  小儿子可是有前科的人!

  两年前,这小子就跟她信誓旦旦的保证有对象了,结果那事压根连个影子都没有。

  这一次,她可不会上当了。

  一念及此,李素华脸色一板,冷着脸道。

  “别跟我耍花腔,你现在到底有没有对象?”

  “如果有的话,现在就告诉我,如果没有,也说清楚,我好给你安排相亲。”

  此时,李素华哪还记得先前和周志刚的约定。

  约定什么的不重要,小儿子尽快结婚才重要!

  好好的人,长得又不丑,工作又好,能力又强,也到了适婚的年纪,老是不结婚,算個什么事?

  李杰叹了口气:“妈,你让我把话说完啊。”

  闻言,李素华双手环胸,斜瞥了他一眼,虽然没说话,但她的举止代表着什么,不言而喻。

  狼来了这种事,可一可二不可三。

  李杰知道上一次骗了李素华,她现在心里肯定有怀疑。

  “要不,等年过去了,我把姑娘带来给您二老看看?”

  李素华先愣了一下,随后脱口而出道。

  “你有对象了?”

  一旁的周志刚虽然没有出声,但他的目光也牢牢地锁定在李杰身上。

  显然,他也很关心这件事。

  “有了。”

  李杰点了点头,坦然道:“这姑娘,您其实也见过。”

  “我见过?”

  言罢,李素华的脑海中立马浮现出几个人选。

  哪家姑娘?

  “妈,您还记得那次过来咱家送东西的姑娘吗?”

  李杰也没有卖关子,直接道出了女朋友的身份,也就是郑娟。

  前不久,两人算是确定了关系。

  其实,拖到现在才确定关系已经算迟得了。

  李杰很早就知道郑娟喜欢他,但他一直没有捅破这层窗户纸。

  之所以揣着明白装糊涂,主要是李杰自己的原因。

  自从他获得系统至今,前前后后一共经历了二十多个副本,其中有单身的,也有结婚的,有的连孩子都有了。

  经历了这么多,他已经不会轻易的爱上一个人了。

  结婚这事,必须要以爱为基础,如果只是单纯的为了任务,从而选择和郑娟结婚。

  这不仅是对郑娟不负责,同时也是对自己的不负责。

  因此,李杰一直和郑娟保持了一定的距离,直到心中产生了真正的悸动,他才主动踏出那一步,和郑娟挑明了关系。

  漂亮、乖巧懂事、勤劳且任劳任怨,郑娟几乎满足了男人对女人的所有幻想。

  这样的姑娘,值得爱,也值得被爱。

  “郑娟?”

  仔细想了好一会,李素华道出了一个名字,她隐约记得那姑娘是叫这个名字。

  虽然那已经是两年前的事,但那姑娘长得漂亮,数遍光字片,除了周蓉,再也找不到比她更标致的姑娘了。

  所以,李素华对郑娟的印象特别深刻。

  “对。”

  李杰点了点头,感慨道:“您还记得啊?”

  “别打岔!”

  李素华这次多留了个心眼,这一次,可不能让小儿子三言两语地糊弄过去。

  眼见为实!

  到底是不是真的,得亲眼看到才算数。

  紧接着,她用不容置疑的语气拍板道。

  “也不要什么年后了,这样,等大年初四……”

  说着,李素华语气顿了顿。

  “算了,大年初四太早了,大过年的,都要走亲戚,改到初八吧。”

  “就这样,初八你把人姑娘领到家里吃顿饭。”

  “那时你爸正好也没走,回头再把你姐,你姐夫一起叫上,咱们一家人好好请人姑娘吃顿饭。”

  李杰不着痕迹的瞄了一眼李素华,心里想着,这哪是请人吃饭啊,分明是真正的‘三堂会审’啊。

  不过,丑媳妇最终还是要见公婆的,如果郑娟知道这事,想必也不会拒绝。

  “好。”

  于是,李杰便点头应下了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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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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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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