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科幻小说 > 诸天万界之大拯救 > 第十八章 滩羊肉

  马得福想也没想,脱口而出道:“当然是一半马铃薯,一半玉米了。”

  相较于玉米、小麦等主食,马铃薯单产高,耕种相对粗放,而且营养丰富均衡,除了这些优点之外,西海固地区的气候以及土壤,也特别适合种植马铃薯,海吉县就是著名的马铃薯之乡。

  早在20世纪初,马铃薯成为了西海固地区的主粮。

  然而,马铃薯虽好,它却有一个巨大的缺点,那就是不耐储藏,一旦出土,放个两三个星期,肯定就发芽了,而发芽的土豆是不能吃的,因为有毒,吃了发芽后的土豆,容易引起呕吐,腹泻,头晕,胸闷等中毒症状。

  也正是因为这一缺点,以致于土豆在当地卖不上价,如果是自己吃还好,要是指望靠它发家致富,那基本上是不可能实现的。

  和马铃薯一比,玉米的经济价值就大多了,因为玉米耐存储,并且耐旱,此外,种玉米的耗水量比种土豆要小得多,对于缺水的安置点而言,种玉米显然是更好的选择。

  当然,玉米和马铃薯也是可以一起套种的,毕竟土豆是向下长的,玉米是向上长的,两者完全可以互不干涉,但是以安置点目前的条件,并不足以使用套种。

  这里的土地是刚刚开荒的,即便是拉来的黑垆土,即便有肥料,其地力也很难满足同时耕种马铃薯和玉米。

  所以,马得福的意思是一半的地用来种土豆,另外一半用来种玉米。

  “看到没有,得福和额想的一样,这地嘛,肯定得用来种粮食,种什么柠条,那不是浪费嘛。”、

  李大有口中的‘柠条’是一种当地的灌木,学名叫柠条锦鸡儿,广泛分布于蒙省、宁省、甘省,喜光,适应性极强,既耐寒又抗高温,是西北地区营造防风固沙林以及水土保持林的重要树种。

  同时,柠条的枝叶产草量高,春季萌芽早,枝梢柔嫩,牛、羊、骆驼都喜欢吃,春末夏初,连叶带花都是好饲料,虽然柠条适口性比较差,但在干旱半干旱地区,有的吃,总比没得吃要好。

  其他人的村民听到李大有咋咋呼呼的声音,并没有第一时间附和,而是齐唰唰的将目光投向了一旁的李杰。

  提议种植柠条的人不是旁人,正是他们的带头大哥李杰。

  “咳咳。”

  望着众人的目光,李杰轻咳一声,发言道。

  “额说两句,额之前也说过,为啥要种柠条。”

  “众所周知,额们这里的滩羊味道是一绝,肉质细嫩,味道鲜美,关键是它一点也不膻,而且滩羊产的裘皮,毛色洁白,光泽如玉,又轻又暖,是一等一的好羊皮。”

  “除此之外,滩羊还产羊毛,这又是一笔收入,可以说,咱们这的滩羊浑身是宝。”

  “额在来这里之前就在想,咱们既然来了这里,就得充分的利用这里的环境,摆脱贫困,发家致富。”

  “可是,单纯的靠种地发财,只怕很难,咱们得多搞一点副业。”

  “额寻思来寻思去,觉着这滩羊就很好嘛,它的肉能吃,它的毛,它的皮都能用来做衣服,最重要的是,一头小羊羔,养上三四个月就能卖钱,额简单算了一下,一头羊起码能赚一百块。”

  “现在额们还穷滴很,没必要步子跨的太大,咱们一家一个季度养几只,一年就能养上一二十只,一只赚一百,一二十只就是一两千。”

  “等赚到了钱,咱们在扩大养殖数量,一年养个百年赚他个万的,你还愁发不了家,致不了富吗?”

  “那么,问题来了。”

  “羊和人一样,也是要吃东西的,不过羊比较好养活,有草吃草,没草就吃饲料。”

  “可是就咱们这块地,哪来的草给羊吃,所以,要养羊的话,就只能给它吃饲料。”

  “饲料从哪里来嘛?”

  “额听说,盐池那边就是用柠条来当饲料的,这东西比牧草好使。”

  “这也是额提议种柠条的原因。”

  “额的话说完了,谁赞成,谁反对?”

  简简单单‘两句’话讲完,现场又是一片鸦雀无声。

  李大有脸色微红,心里虽然不服气,但是他也不得不承认李杰描述的未来,对他很有吸引力。

  一年赚一万啊!

  要不了几年,他就能盖上新房子,而且还能给他家娃水旺娶一门好亲事。

  至于,其他的村民们,皆是一脸意动,全都被万给吸引住了。

  而一旁的马得福则是若有所悟,同时,他也在暗暗自责。

  ‘马得福啊,马得福,你这书是白读了啊,近在眼前的机会,你咋就没想到呢?’

  滩羊肉,马得福工作后有幸吃过好几次,每一次吃,他都觉得这羊肉简直好吃极了,可是他偏偏就没想到,养羊也能发家致富。

  ‘不行,额得记下来,回头就向张主任汇报!’

  省里为啥搞吊庄移民?

  还不是为了让困守大山的老百姓走出来。

  走出来干啥?

  为了脱贫啊!

  眼下不就是一条很好的脱贫办法吗?

  宁省的羊肉,绝对是一绝,只要吃过滩羊肉的,就没有一个不说好的。

  激动过后,马得福心里又生出浓浓的疑惑。

  自家老爹啥时候变得这么厉害了?

  说起来一套一套的,简直比县里,不,应该是比市里的领导还要厉害。

  这还是他爹吗?

  想到这里,马得福不由将目光放到了正在侃侃而谈的‘老爹’身上,仔仔细细地打量着。

  这声音,这语气,这相貌,这打扮,全都没错,闭着眼睛,他都能认出,这就是抚育了二十多年的老爹,可是这行为,却怎么也不像一个没有读过书的农民。

  埋头苦想了许久,马得福也没能想出个所以然来。

  最终,他放弃了。

  不论怎样,老爹对他的爱是实打实的,他能察觉到,自家老爹目前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他,为了他们这个家。

  ————

  PS:90年代,滩羊肉不像现在这么出名